投诉记录:我姓王,是上虞的,前两天因为一部手机的事我非常气愤,甚至把手机店的玻璃都砸了。
去年10月21日,我在上虞大通商城对面的“北信手机店”买了一款酷派768手机,花了5680元钱。可用了不到两三个月,手机便接二连三地出现问题:第一次,手机的触摸屏不灵光,我找对方修了一下好了;第二次,手机的听筒听不到声音,修好后又拿回来了;第三次,一打电话便发出“哧哧哧”的声音,又拿去修,修了半个多月……今年奥运会前夕,手机的按键又出问题了,我十分懊恼,向12315进行了反映。
可以说,手机买回来后在我手上的时间还不如在他们店里维修的时间长。气愤的是,前几天手机触摸屏又出毛病了。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当时上虞市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员也帮忙协调,让检测手机是人为造成还是质量问题。没想到检测结果说是“触摸屏严重损害”。
这一点我很不服,因为触摸屏上并没有划伤的痕迹,怎么仅凭他们单方一张模模糊糊的单子就说是损害?另外,手机拿回来的当天晚上便自动关机了。为这事,我第二天又去找该手机店,没想到对方对我不理不睬。一气之下,我便砸了他们手机店的玻璃,可还是没有人为我处理这事。
汤妹调查:13日,根据王先生的反映,记者联系了上虞的这家“北信手机店”的有关负责人吴经理。他说,王先生的手机一次次维修问题都出在触摸屏上,现在他们有检测单子,说是“严重划伤,不予保修”,对此他也没有办法。
那么,这一纸检测单子是什么时候出的呢?既然问题都是触摸屏引起的,为什么作为商家先前不向消费者王先生说明,而是一次次给予维修呢?还有,既然维修已经超过两次以上,为什么不按《消法》给予调换处理?对于记者提及的这些问题,这位经理只说,保修是售后维修的事,如果王先生的手机符合调换要求的,他们一定会处理。至于具体怎么回事,该经理说他也不清楚,还需要作进一步了解。
事后,记者就此向上虞市工商局处理该事的有关人士作了了解。该人士说,这件事商家肯定是有责任的。“虽然商家提供过检测报告,但上面的印章很糊涂,电话号码也没有。有意思的是,这个被鉴定为‘严重划伤’的触摸屏上并没有裂纹,这让消费者很难信服。”该人士认为,至少可以说这份所谓的特约维修站出的检测单子是很不规范的,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只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手机就该作换机处理。可见,商家还需要给消费者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但在这件事上,作为消费者的王先生也有过错,至少不该有“砸店”的过激行为,否则后果只能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