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来自湖北省黄冈市、武汉市、鄂州市等地的十多位家长向本报记者反映,黄冈文都中学不按协议退还当初承诺的学费。记者在一位家长传真过来的协议书上看到,协议书的大致内容为,学生君君(化名)中考成绩为320分,自愿选择就读黄冈文都中学高一锦绣前程(承诺)班,自2005年8月18日起,一次性交清3年的学杂费、书本费等共计3.2万元,其中学费2.7万元。学校承诺学生君君高考目标为二本(二),学校如果未达到承诺目标,则退还学费2.7万元,只收取5000元培养费。
然而,今年高考,学生君君只考了294分,离协议书中承诺的二本(二)相差甚远。君君的母亲梅女士拿着当初和黄冈文都中学签订的协议书要求学校退还2.7万元学费,学校一再推拖。梅女士告诉记者:“黄冈文都中学至今没有退还学费,我们找文都中学副校长龚方勇要求按当初签订的协议退款,龚称自己也被骗了,现在没有钱退,让家长去武汉市找总校。”
梅女士和另外十多位家长前后3次到武汉市找黄冈文都中学负责人索要退款,11月11日,梅女士告诉记者,只有武汉市少数几位家长拿到了1万元的退款,其他家长和自己一样,没有拿到退款。
记者了解到,黄冈文都中学是2004年7月经黄冈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学校,一直租用其他学校的校舍办学,从2005年开始对外宣传,陆陆续续与家长签订“承诺招生”协议,实际招收的学生并不多,有些学生中途转学了。梅女士告诉记者,和自己孩子一起“承诺招生”进来的有十几人。
几位家长向记者证实,今年高考成绩出来后,他们一直在找学校要求按当初签订的承诺协议退还学费,多次交涉无果后,只好向当地新闻媒体求助。媒体对此事曝光后,引起了黄冈市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在黄冈文都中学的牌子已经摘掉了,一些学生被分流到其他中学就读,但协议书中承诺退还的学费不知何时才能兑现。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每年高考结束后,就有不少民办学校打出各种如“锦绣前程承诺班”、“高考复读包过班”之类的招生广告,用“高考承诺生达标率多少”、“承诺招生场面火爆”等宣传内容吸引家长。上述纠纷中的梅女士和其他几位家长就是看了黄冈文都中学的宣传单和媒体的广告后才选择就读的,不料出现了上述结果。
对此,武汉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王维利提醒家长,一份“承诺招生”协议书不等于让学生进了“保险箱”,对学校所称的包上“二本”、“三本”等承诺,一定要慎重。
●观点1
承诺招生违反教育规律
湖北省实验中学高级心理咨询师胡雅华认为,与家长签订承诺协议是学校的一种招生手段,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生源、增加收入和提高社会效益。如果学生自觉性不够高,他们会认为签订了协议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于是放松学习,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胡雅华认为,签订承诺协议是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教育不是万能的,教学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教”和“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以及其他多种因素,结果是不可预期的,一纸承诺协议不能保证结果。
●观点2
家长可依法索赔
湖北省3·15维权律师团成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刘祥斌律师认为,如果承诺招生的内容是作为缴纳高额学费的附加条件写入合同中,而合同中双方又明确约定,达不到承诺的目标则学校退还学费,那么双方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履行退款。
由于考试和教学是具有很大个性差异的,有较强的伸缩性,以承诺目标来宣传招生,本身就含有虚假成分。因为这不符合教学的规律,导致合同的履行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刘律师建议,对由此遭受的损失,家长可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