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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促销、搭售食品 谨防是否快过期

[日期:2008-11-10] 来源:浙江省消保委  作者:佚名 [字体: ]

    曾几何时,您是否遇到过在某超市购买了“买二赠一”的食品,回家后才发现,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各不相同,只好按照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匆忙吃完,以免过了保质期。其实,这样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在超市看到低价促销,捆绑赠售的牌子时,恨不得趁便宜多买一些。可是,这种方式销售的食品真的就是消费者的“福利”吗?事实上,不做赔本生意的商家早已把这当成了甩掉快过期食品的好方法。不少只看价格不看保质期的消费者,在掉入商家的“陷阱”后,抱着一堆快过期的食品懊悔不已。

 

为此,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

 

    首先,购买任何有包装的食品时,都要注意查看保质期,尤其是对于低价促销、捆绑赠售的食品和饮料的保质期,要多留个心眼。

其次,国家工商总局于去年11月发布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商家销售即将过期的食品必须进行醒目提示,否则,可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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