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鲁迅中学附近的陈女士给晚报热线来电时提到,两个月前,她在龙珠花园附近的CCES快递公司邮寄了12件物品,准备送往上海,“主要是一些冰淇淋粉、果冻粉、奶油之类,还有一些杯子,每个我都仔细地包装好,还用塑料胶带封得严实。”陈女士说,当时CCES快递公司一个姓周的业务员接收了,带往公司寄送,当时业务员并没有明确地告知她这是不属于承运范围的物品,也没有提醒她保价。
然而,东西寄送后的两三天,上海那边的接收人员通知陈女士,说是寄送物品只接收到11件,还有1件不知去向,于是,陈女士打电话到“CCES”查询,却被告知物品因损毁已被丢弃。“那个包裹里面有奶油、果冻粉等价值400元的东西,现在东西不见了,我跟快递公司交涉,他们上次口头答应说给赔偿100元,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兑现。”
为此,记者也联系了CCES快递绍兴分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一位姓周的小姐告诉记者,陈女士所寄送的东西,也就一两斤大小的奶油之类的物品,但是,这属于总公司规定的“禁寄物品”,“东西还在分货点的时候,就已经破损了,再说这东西也不能寄送。”而当时,接收陈女士这笔单子的快递业务员周先生也告诉记者,东西在萧山分货点的时候就已经把这坏了的东西给“处理”掉了,所以,也就没有发送到上海。
陈女士说,由于最初快递的时候,业务员也没说什么是禁寄物品,因此,她跟CCES快递公司交涉,要求赔偿“少了一件”的损失。“为了这100元钱的赔偿,我腿都快跑断了。”陈女士说,最初协商时,快递公司以陈女士的物品并不属于承运范围为由拒绝赔偿。之后一个月的协商中,快递公司终于有所表示,称这是业务员的责任,要求业务员对陈女士作出100元的赔偿,陈女士也接受了快递公司的这种处理方式。
“迄今为止,我都去了五六趟了,希望可以尽快拿到我的赔偿金,但‘CCES’却一再推脱,至今仍未拿到赔偿。”陈女士无奈地说。而在与快递公司联系时,快递公司的周小姐说这事情他们也跟总公司反映了,申请赔偿,“总公司说这是禁寄品,没有处罚已经算好了,就让业务员赔偿这100元。”但是,快递的业务员周先生却明确告诉记者,得跟公司分担这100元的赔偿。于是此事到此就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