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根据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是“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这二十字目标中,主要内容都是涉及农村社会风气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其基本要义是要形成文明健康的乡风、村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然而,当前农村一些地区存在的落后的消费迷信、消费玄富等的不良消费风气,不仅与乡风文明的要求大相径庭,而且与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情消费重。而今,农村人情风越来越浓,名目繁多,范围不断扩大,无论是喜事或是丧事,互相攀比之风愈演愈烈。从过去的婚丧嫁娶,发展到现在的修房建屋,孩子参军、升学过生日等都相互聚合设宴,赠送礼金,而且礼金数额也越来越大,从过去的一百几十元到如今的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或数千元。一些刚走出贫困并不太宽裕的农民朋友在人情风面前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入不敷出,不堪重负。
二是追求“名牌”。许多农民平时生活节俭,但在在购物时,倾向于追求“名牌”。许多消费者认为,无论国产还是国际的品牌商品,尤其是“洋牌子”都是上乘的,看“牌”购物,唯“洋牌”就买,滋生一批追“洋”族,追“牌”族,崇洋、崇贵消费占有一定的市场,从而产生挥霍浪费、相互攀比的畸形消费现象。
三是社会人情事务的应酬消费频繁,标准不断攀升,礼数逐渐增多,使越来越多的人们苦于应酬,甚至有的为了不欠人情债只得借债送礼,导致生活困难。
四是在生活消费方面,逐步淡化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挥霍浪费之风有所抬头。有的人并不是满足个人消费的需求,而是通过一种消费方式表明我有钱,我很富有。于是就有比阔斗富,你有钱我比你更有钱的种种表现。如有的老板的儿子结婚,包下整个豪华酒楼,一连喜庆数日,婚礼耗资数十万;有的富人花数万元高价买宠物,总觉得牵一只高价犬,狗有身份,主人也风光、潇洒;更有甚者,有的阔老点一道莱就是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不管最终浪费多少,只要能出风头,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就觉得有面子、风光。殊不知这些个炫耀性消费,扰乱了正常的消费秩序,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财富的严重消耗,而且也助长了社会上的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加剧了两极分化。
以上仅是笔者罗列的几种在广大农村现存的不良消费风气,他们都是由传统落后的消费观念所导致的。这种落后的消费观念,说穿了是一个消费荣辱观的问题,即对讲排场、讲体面、摆阔气、铺张挥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由于受这种畸形的消费荣辱观的影响,一些农村群众在消费上不从自身的客观条件出发,盲目向高标准看齐,盲目追赶潮流,不断助推消费标准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从总体上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收入的增长幅度往往小于消费的增长幅度,有限的收入增长难以适应日益膨胀的日常消费,因而在表面收入增长的同时,实际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就要大打折扣。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中的“生活宽裕”,是指农民群众实际消费能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是综合的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不仅仅是表面的吃穿等消费水平的提高。收入增长与适度消费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矛盾统一体,在经济增收的同时,还需要注意消费的适度。当前在农村一些地区存在的不良的消费观和消费风气,不仅不利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而且对农村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树立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切实转变不良的消费风气和落后的生活方式,自觉崇尚和追求先进、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需要。
去年3•15,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在全国率先掀起了一场以“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新消费运动”。今年3•15,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再次向社会发出新消费运动倡议,呼吁全社会推动消费观念变革,倡导理性、责任、文明的“新消费观念”。那么,如何将“新消费运动”在农村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笔者认为应积极引导在农村的广大消费者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理性消费。就是在消费时要量力而行,量体裁衣。多点忧患意识,多点后顾之忧。如今在农村办喜事不仅是一大热点消费,同时也是大宗消费。而一些农民对这项动辄几万的大宗消费,不考虑自身的能力,只是一味的盲从或攀比,就很容易陷入非理性消费的误区,最终吃苦的依然还是自己。因此,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同时不要一味地追求“名牌”、“洋牌子”,净化自己的消费心态,树立起不过度、不挥霍、不攀比、不崇洋、不崇贵、不从众、成熟的、理性的、科学的消费理念,自觉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二是责任消费。就是消费者必须对自己消费所产生的社会后果负责,必须为子孙后代负责,消费者要“有所消费有所不消费”,对那些虽然向市场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却同时虐待劳工、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经营者,消费者应坚决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大声说“不”。消费者不应容忍无道德的资本,不应容忍无伦理的财富,应学会用“消费”投票,来引导企业社会责任的走向。
三是文明消费。是指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和节约资源为主旨,符合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各种消费行为的总称,也就是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性消费。现今我们的生活水平虽然是日日上升,可我们的生活环境却不容乐观: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被破坏,生态平衡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因此,要想拥有一个和谐的社会,我们就必须保护自然环境,要文明消费,从我做起。要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的资源来节约能源,提倡消费清洁无污染的能源,提倡食用绿色环保的食品……。总之,消费者应当对大自然充满深情,对那些会对自然环境、人类生存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的商品,对那些对保持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的商品,必须坚决拒绝。以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催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农村开展新消费运动,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必须全面行动起来,加强对市场产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繁荣、健康的消费环境。此外,还要联合各大商场,开展环保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和不规范的促销活动;要联合各大新闻媒体,开展消费比较试验,揭示崇洋、崇高价等消费误区活动。各企业也要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新消费运动的开展,自觉树立起“消费者第一”的经营理念,诚信经营,严格质量,努力打造消费者信得过的自主品牌和民族品牌,用优异的质量,优良的服务来赢得市场的口碑和消费者的信任。我们希望社会各界都参与进来,宣传高尚的消费理念,弘扬先进的消费文化,引导人们将消费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推动消费革命,确立理性、文明的消费理念。
“新消费运动”是一场快乐的运动,“新消费理念”将得到升华,“新消费者”群体将应运而生,让我们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农村广大消费者应当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全面参与新消费运动的涤荡和洗礼,积极承担起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为培育、催生一支“新消费运动”强大的生力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消费者”而奠定基础。